兩岸是否簽和平協議,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立法院受訪及備詢時多次指出,涉及兩岸政治性談判,必須由行鑲嵌玻璃政院提出談判計畫,立法院要2/3同意,政院在談判之前若要了解民意動向,可先諮詢性公投且不受《公投法窯燒玻璃》限制;談完之後,採現行修憲公投門檻交由全民複決。他並多次指名是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提出的,但因目前監督機制太弱,才會提出修法。

陳明通強調,兩岸間的政治性議題需要社會高度共識,若像前立委張慶忠那樣半分鐘通過,將會引起社會爭議,因此如果要談政治議題,應由行政院提出談判計畫,經立法院2/3同意後才可以談。在這之前,行政院可以進行全國諮詢性公投來了解國人意向,談回來的協議也要有3/4立委出席、3/4立委同意後才能公告,最後再經公投過半通過才算數。

premkh7qidw8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